好想有人来爱。

楼诚衍生 谭赵 久别重逢 甜】信仰|01

小年这一天,这座小城街上已没有多少人。赵启平刚从医院下班,咕哝着这好歹是个二线城市,还是省会,刚到小年街上就没人了,医院还得吊着他们。抱怨完了他又缩了缩脖子,西伯利亚的寒潮来势汹汹,冷风直往他脖子里灌,他穿的少,黑色的高领毛衣外只穿一件夹克,单层的牛仔裤薄的很,他还穿了双浅口皮鞋,露出冻的发红的脚踝。

手机被他调了震动,隔着裤子就感受到了不断嗡鸣的动作。赵启平皱着眉头拿出来,触屏手机上显示的是一个陌生的号码,他接起来,那头有一声长长的叹息,“启平”,这声音赵启平格外熟悉,或许可以说,是他根本没忘过。

“我是赵启平,您哪位。”赵启平想,一定是寒潮才使他这么冷淡,明明怀念的人已经给自己先开了口,他没必要这样幼稚地还揪着不放,他们之间的关系,也只停留在认识的层面了。那头顿了顿,“我是谭宗明,我回来了。”

赵启平当时就嗤笑出了声,弯弯的眉眼让路过的小姑娘看的春心荡漾。“我说是谁呢,谭大老板舍得从国外回来了?不容易啊不容易,没带个国外妞儿回来?”谭宗明听着那头的话语,有点头疼,他看着车前面那个高挑瘦削的身影,这赵启平穿的衣服也是够薄。他摁了摁喇叭,那人转过了头,他透过电话向赵启平打了个招呼,“hi,赵启平。上车吧。”

赵启平当时冷的够呛,又抱着“现在我俩只是普通关系,我还担心他抱我去酒店吗”的心理上了车。谭宗明递给他一杯咖啡,他扫了眼logo,星巴克的咖啡。他不客气地拿过来喝了一口,没有意料之中的烫口,反而是温暖残留在口腔,焦糖玛奇朵,也是难为谭宗明记得他喜欢这个,但他又自嘲地想,可能这又是谭宗明的某个女伴的喜好。上面的焦糖甜的腻人,但赵启平还是实习医生的时候就最喜欢这种甜蜜,常差使谭宗明去给他跑腿儿,谭宗明也喜欢干这种事,俩人甜甜蜜蜜的。

妈的,赵启平烦死了自己这些劳什子回忆。他一遍遍地告诉自己:赵启平,你俩早就分了,就他妈分在几年前的小年儿。谭宗明通过后视镜看苦大仇深的赵启平,试探着开口:“出去吃个饭?”赵启平这才看他——斜着眼皮儿看。他漫不经心地拒绝,理由就是老套的有人约。

谭宗明有点懵,他觉得他出去这么一遭,不仅体重渐长,而且智商下降。那边儿的赵启平已经是不耐烦的样子,让谭宗明要么送他回家,要么就让他下去。谭宗明恍然大悟,着急忙慌地,问到了赵启平的地址。地址很好记,就在这城市的中心地带,旁边的写字楼就是谭宗明的公司,而且周边的娱乐设施还挺全,完全能实施谭宗明约赵启平出来的目的。

谭宗明开车稳,这赵启平知道。之前谈着的时候谭宗明拉他出来,他就喜欢谭宗明稳当的样子,哪知道谭宗明后来就是个渣,扔下他远走高飞,让他一个人在欢欢喜喜的小年夜几乎哭成泪人。到了小区他就让谭宗明停了,他车限号,也就停在了车库,只带了门卡,蓝牙直接扔在了家。谭宗明探出头来,为他要不要留个电话,赵启平睨他,半晌丢了句没换号。

谭宗明看着往里走的赵启平,摸了摸鼻子。没换号?这绝对说明了自己还有机会。门口的保安看着谭宗明笑的一脸猥琐地看赵启平,心想小赵医生是不是交了个变态朋友。小赵医生那么好的人,总不能就这么被人阴了吧。

不得不说,保安先生,你看人,还是很准的。







题目出自黄龄的信仰。我很喜欢她的翻唱版本。今天又是小年夜。虽然我昨天过的小年。总之就是谭总的漫漫追妻长路。嘘。必要时是会拉灯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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